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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(智慧课程)
发布者:洪璐  发布日期:2026-03-20 查看:18 次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-2035年)》战略部署,紧密对接国家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的发展需求,主动应对以人工智能(AI)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,切实做好学校迎评促建各项工作,持续深化学校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,着力培养适应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的高技能人才,经研究,决定启动2026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类别及指标
2026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明细如下:
类别 | 项目 | 拟立项数量 | 学院申报数量① | |
马院及通识 | 其他学院 | |||
专业类 | 1.1 专业数智化转型专项 | 4 | - | ≤2 |
1.2 校企协同育人创新班 | 6 | - | ≤2 | |
课程类 | 2.1 智慧课程 | 20 | ≤2 | ≤6 |
2.2 课程思政示范课 | 12 | ≤2 | ≤5 | |
教材类 | 3.1 数字化教材 | 10 | ≤2 | ≤4 |
教改项目类 | 4.1 教学改革项目 | 20 | ||
竞赛类 | 5.1 师生竞赛培育② | |||
注:①对于有学院申报数量限制的项目,学院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明确申报优先级排序。
②竞赛类项目以学院(部门)为单位申报,不设具体立项上限。全校各类竞赛项目培育名额建议如下:技能竞赛重点培育4项、一般培育6项;双创赛重点培育2项、一般培育4项;职规赛重点培育1项、一般培育3项;教学能力比赛重点培育2项、一般培育3项。最终立项数量可根据申报质量和评审情况适当调整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各二级学院(部门)应高度重视、积极宣传,对照学校第七次党员大会目标任务和自身发展需求,认真遴选项目,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。
2.同一申报人在课程类、教材类及教改项目类中最多可主持申报2个项目,且参与以上类别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。
3.具体申报要求详见《2026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》(附件1)。
4.师生竞赛培育项目由各二级学院(部门)以“总项目”形式统一申报,不按单个赛项或团队立项。该项目属于常规专项工作,负责人为学院(部门)负责人,成果以获奖证书为依据进行考核,不单独组织结项评审。
三、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
1.报送材料包括:
纸质版《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一式两份(双面打印);《2026年度校级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各二级学院(部门)须对申报材料审核、排序并加盖公章后,统一报送教务处。同时,项目申报人通过学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,各部门负责督促与核查。
2.申报时间:2026年2月27日—3月3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杨瑜、杨东梅
联系电话:18936031175、18936034249
报送地址:图书馆北楼306
附件:
1.2026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
2.2026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
3.2026年度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
教务处
2026年1月12日
材料提交时间:
2026-01-16至2026-03-03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,点击进入在线申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