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职质量工程项目
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院、部:
根据南京市教育局《关于确定市属高校“十四五”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》(宁教高师〔2021〕16号)及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高职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检查项目范围
我校年度检查项目包括2023年及以前已立项、尚未结项的高职各类质量工程项目,需填写年度检查报告的质量工程项目具体如下:
1.高水平专业群
省级:健康管理专业群;
市级:软件技术专业群、产品艺术设计专业群、
商务管理专业群;
2.市级重点实训平台
艺术教育产学协同创新实训平台、
智慧商业产学协同创新实训平台;
3.市级教学创新团队
健康管理专业群教学创新团队、
软件技术专业教学创新团队、
产品艺术设计专业群教学创新团队;
4. 专业建设:
市级骨干专业:
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、
软件技术专业、
商务管理专业;
校级新专业:
健康管理、营养配餐、
康复治疗技术、民宿管理与运营、
云计算技术应用、跨境电子商务;
5. 市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:
南京市终身学习研究基地;
6.市级产业学院(产教融合重点基地)
颐瑞康养产业学院、信创软件产业学院;
7.课程建设:
课程思政示范课;
8. 第二批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:
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、
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群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、
财务数字化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、
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、
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、
产品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;
9.技能大师工作室:
王剑BIM技能大师工作室、
高明网络空间安全技能大师工作室、
李江民非遗技艺传承技能大师工作室、
王维互联网营销技能大师工作室;
10.“互联网+”项目;
11.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:
第三批省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、
第四批南京市公共职业体验中心。
(注:省、市级立项项目需另附年度总结报告。)
二、年度检查材料的填报办法
1.请二级学院、部安排专人分项目对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,于2023年12月18日16:00前登录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教学平台,进入质量工程模块“工作台”下载各项目对应的年度检查表,按项目类别进行汇总填写,点击“在线申报”,完成网上填报工作。
2.请二级学院、部于2023年12月18日16:00前统一报送阶段成果证明材料至教务处。
报送地址:图书馆北楼306办公室。
联系人:杨瑜,电话:025-85395075。
教务处
2023年11月29日